返回 第二百七十三章 笔随心动  秦家赘婿萧权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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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三章 笔随心动[2/3页]

  喻。

  对于金轮乾坤笔,书写同样来自昆仑山的护才之名,它能知晓护才的一生。

  蒙骜和曹操,一生一死,特别是曹操,是最近才死的人,死得那般不甘和迅速,萧权一直心有遗憾,笔遂主人的心动,必然能唤醒它。

  选蒙骜,纯属是因为他笔画比白起多,不能便宜了萧权这天天惹是生非的小子。

  要抄,就抄最多的。

  唤醒它和驱动它,便是萧权现在要学习的任务。

  萧权万万没想到,心心念念的兵器,竟然就是他桌子上那支乌漆墨黑的破笔。

  李牧关着他,外面还上了锁。

  要想出去,萧权不写完名字怕是不可能了。

  写就写!

  一万遍就一万遍!

  萧权拿起那支笔,妈呀,一拿,手立马就黑了。

  知道它脏,没想到这么脏!

  李牧也是抠,罚他也不愿意给支像样的笔。

  萧权平心静气,开始研磨、提笔、书写。

  曹操。

  曹操。

  曹操。

  屋子外,月明星稀,鸟雀叫着:“啊、啊、啊......”

  鸟雀在树枝上扑棱扑棱着,京都一夜无事,朝阳升起。

  昨夜,李牧给荣园送了帖子,让魏清今日来护才府拜诗魔为师。

  幸福来得太突然。

  激动万分、无比兴奋的魏清,早早就起了来,沐浴更衣。

  在古代,沐浴被视为一件礼仪大事,比如祭祀和朝见天子之前必须沐浴净身,以示内心洁净虔诚。

  见重要的人或者资历老的人,也需要沐浴。

  魏清人要当诗魔徒儿的消息,传到了皇帝耳朵里。

  正要上早朝的皇帝,停住了脚步:“什么?”

  “没错,诗魔突然说,要收王爷做徒弟。”马公公眉头一皱,从不收徒的诗魔收萧权为徒,已经够让人惊讶了,现在这么快就收第二个。

  难道,真如传闻所言,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?

  世人不知,诗魔收萧权,是因为萧权有文心。

  收魏清?

  嗯,那是要揍他。

  世人都觉得当诗魔的徒儿了不起,诗魔却觉得没多了不起,萧权也是这么觉得的。

  收徒看的是缘分,缘分到了,自然就收了。

  诗魔和萧权,是善缘。

  和魏清,嘿嘿,恐怕是一场孽缘咯。

  不过,孽缘也是缘嘛,嘿嘿。

  诗魔如何想,皇帝太清楚了。

  先皇和皇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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