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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卷 第二十七章 自首[2/3页]
,他联合梅州警方的某些人,找人顶罪。
出于报复,我放火烧死了他。赵石花钱找的那个人,就是白龙强,他替赵石坐了七年牢,他出狱不久,我就把他撞死了。
我逃避法律的制裁多年,我请求给我判处死-刑,请求立刻执行。”
严局眉头紧皱,对于死刑这个字样,他故意装作没听见,只是看着卢笙,问着自己一直不理解的事,“那么发生在东昌区的爆炸案,也是你弄的吗?小白车也是被你炸的?”
“是的,我就是开着那辆车撞死了白龙强。我通过很多次,从学校的实验室里偷偷拿出了化学药品,成功自制了炸药,并且把它放在小白车中,又把车开到汽车报废厂,最后让车子在那里爆炸,销毁了作案证据。”
“可是你说的这些,都是你的一面之词,警方并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,如果有线索,你也不会一直安然无事,所以你不说,是没人会发现的。”
严局说的有道理,即便卢笙主动坦白,但也有太多的未知,即便卢笙认罪,还是要有许多的取证环节。
这么多年以来,卢笙一直担心事情败露的部分,现在反倒成了他自首时、用来证明自己有罪的有利证据。
“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完美的犯罪,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
证据有很多,梅州幸福路的美好家宾馆,有我持续一周的入住纪录,我退房的那天,就是白龙强被我撞死的那天。
还有,赵石死的当天,收到了我给他的信息,那个信息的内容,我到现在都还能背下来。
你们如果想听,我能交代所有的作案细节,幸福路撞人,服装厂大火…”
听到服装厂,小朱马上想到一个疑点,问道,“那胖大爷捡到的酒和食物,也是你故意丢到服装厂门口的?”
“是的,我调查过,胖大爷爱喝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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