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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提堂会审,为民除害[2/3页]
审判、解决民事纠纷的法院、也有实施法律监督的检察院,而在大明这些事情都由县衙负责,还要知县亲自过问,这工作量不可谓不大。мχƒ∂χχ.¢σм
在大明,官员根本不愿意老百姓打官司,多一桩官司就证明有一群老百姓没有教化好,是官员工作不力的表现,多一起诉讼就证明统治不像预想中那么平稳顺滑,有矛盾、有冲突,每一起诉讼都暴露出行政治理的一个问题。
更何况,万一遇到了疑难杂案,迟迟难以审结或者审判错误,官员会将自己的政治前途也搭进去。
可李毅如今却不得不管,因为大堂外都是翘首以盼的百姓。
李毅扯了扯嗓子:“番禺县光棍祸害前三一案,现提堂问审,来啊,带钱三许四。”
“是。”
衙役们迅速把钱三许四给带了上来。
“见过大老爷。”
“钱三啊钱三,你还真挺符合你这个名字,脑袋里想的全是钱。”李毅道:“只是,古人曾云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你和许四为了钱,却把心思放在了贫苦百姓身上,你们可认罪?”
“想清楚了再回答!”
钱三两人自觉如今隐瞒不了,只得如实回答:“回大老爷,小民认罪!”
李毅翻了翻大明律书,重重拍了拍惊堂木,大声呵道:“钱三许四,你俩狼狈为奸,横行霸道,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当街欺凌百姓,勒索钱财。”
“根据我大明律法,本官现在判处你们仗刑四十,罚银二十两,若今后再犯,本官必将从重惩处,你们可有不服?”
作为番禺知县,李毅的每一条判决都是有法可依的,都是严格按照大明律法来进行的,无非就是在大明律法规定的范围内,给钱三两人加了把料。
钱三许四这等地痞无赖之流,大明称他们为“光棍”。
光棍指的就是如他们这等“不务生业,三五成群,白昼在街撒泼,殴打平人,抢夺财物,及打搅纳户人等取财”的人。
“不敢不服。”
钱三道:“小民一时间犯了糊涂,犯下如此过错,还请大老爷给个机会,饶恕小民,小民自当痛改前非,绝不再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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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提堂会审,为民除害[2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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