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十七章 官员的灰色收入和大明的掘墓人  这江山,我替我妹夫和大侄子管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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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官员的灰色收入和大明的掘墓人[2/3页]

  估计能饿死官,否则海瑞一个堂堂七品知县何至于买两斤猪肉都成震惊朝堂的大事。

  这朝廷俸禄太低,但官员要养家糊口,要上下交际,要维持排场,这怎么办?姺峯尒説蛧

  于是官员们充分发挥集体智慧,开发出层出不穷的敛财手段,大概分为占田收租、逃避赋税、贪污受贿、以权经商几种。

  只是这占田收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,毕竟这田地也得一点点积累,不可能明抢,而以权经商也不普遍,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亏本,可贪污受贿终究是严重违法的,时刻有可能因此锒铛入狱甚至丢掉脑袋。

  最重要的,还是以官员免税为支撑点的投献占田,和常例钱两大途径。

  投献占田最普遍,官员可以免税、免役,而大明苛捐杂役极多,百姓们为了躲避这些苛捐杂役,于是有不少人便把田地挂靠到了同族或者同乡官员的名下,给官员们交佃租以躲避赋税。

  而常例钱也可以说是光明正大的贪污,常例也是搜刮民脂民膏,是各地官府加征的苛捐杂役,如夏天的冰敬、冬天的炭敬之类的,这同样也是不合法的收入,但却是大明王朝从上到下都心知肚明,人人都拿钱的收入。

  若是按朱元璋的反贪制度,可以说,整个大明从内阁到最底层的县衙胥吏,包括所有勋贵军官在内,全部扒皮揎草都不带一个冤的。

  可惜这根本不现实,就算是朱元璋也办不到从上到下全部换一次血,所以只能说常例虽不合法,但久经实践,已经形成整个朝廷通行的潜规则,拿这份钱,人人心安理得,也不会冒有掉乌纱帽的风险。

  ps:(投献占田和常例钱也是大明灭亡的一个主要原因,也可以说是掘墓人,毕竟没有这些,大明不至于亡在朝廷没钱上。)

  谁若拒绝常例,便会被认为是不合群的人,譬如海瑞,他知道这份钱可以拿,但是他却选择了拒绝,所以在大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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