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鱼肚里的手指4[2/3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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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刑警们熟知的有以下几种:

  第一,现场轮胎印的数量。痕迹数量往往反映出交通工具的轮胎数,而轮胎数又决定了车辆的类型,如独轮车、两轮车、三轮车、四轮车等。

  第二,现场轮胎痕迹的宽度。我们国家自主生产的轮胎宽度都有固定的国家标准可参考,所以轮胎的宽度也有重要的研究意义。比如普通自行车的轮胎印痕宽度在2.5至3厘米之间(假设数值,非真实数据),普通两轮摩托车则是在10至12厘米,普通小型汽车在15至20厘米,等等。

  第三,现场轮胎花纹的类型。虽然轮胎的花纹种类繁多,千变万化,但大体上可以分成四种:方块花纹、纵向花纹、横向花纹以及纵横混合花纹。方块花纹一般为越野车、建筑用车所留;纵向花纹一般为轿车、轻型客车所留;横向花纹一般为大客车、载货车所留;纵横混合花纹则一般为吉普车、土建车所留。

  现场复杂多变,就算《痕迹学》上已经归纳出如此多的数值,但仍然需要特殊案件特殊对待。

  目前这起案件就是特例,郝东在现场观察到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连续性轮胎印,而是有大量的间隔,有可能是嫌疑人在运尸的过程中,血迹只是间断性地滴落在轮胎上,从而在路面上留下了这种印记。

  如果是在柏油马路或者水泥路上,间断性轮胎印也可以直接套用上面的研究结论,可在这起案件上就完全行不通。

  首先,本案地面是坑洼不平的土路,白天日照充足,水分蒸发量大,路面较硬,很难留下立体泥土轮胎印,如果土质稍微松软一些,郝东还能判断出到底是几轮车,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,基本无从下手。

  其次,这条土路和鱼塘封闭的环境还有所不同,白天有大量的行人经过,就算是案发当晚留下了几处印记,经过几天的破坏,估计也难以寻觅。

  塔读@
  最让郝东头疼的还不光如此,因为嫌疑人在抛尸时,只有极少量的血迹滴落在轮胎边缘,所以在地面上只留下了一些残缺的边缘花纹,而郝东目前要做的,就是要从这间断残缺的花纹中,得到想要的答案。

  这种情况,靠常规办法基本上是死路一条,这不由得让郝东想起师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:“痕迹学的很多知识,不能只停留在表面,你要往深了钻。”

  在郝东看来,轮胎印说白了就是交通工具的“鞋底”,和分析“鞋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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